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半年多,案件的所有当事人我都见过,整个事情的经过我也知道
其中的一位被告还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收购源代码的招聘
http://www.nhyz.org/zz/alfxwltc.htm
网络高手跳槽"触网"
――本市首例侵犯电脑软件商业秘密案
2002年4月24日
背景资料: 网络高手教训惨痛 "跳槽"泄密跌了跟头
1999年3月,新加坡聂耳信息有限公司为筹建上海凌码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延丰实业有限公司为其招收软件开发人才并组织开发软件项目。双方约定,凌码公司成立后,此前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转移至凌码公司。
毕业于清华大学微电子专业的孙晓斌和毕业于苏州理工大学的项军,被先后招入延丰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的协议。
项军、孙晓斌都是网络高手,在他们的人生道理上,许多成功都与网络有关,但他们有生以来最惨痛的"跟头"也与网络紧紧相连。日前,项军、孙晓斌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4000元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件披露: 高智能犯罪也难逃法网
项军、孙晓斌两人对电脑软件研制和开发都颇有造诣,很快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赏识并委以重任,让两人组成研制小组负责研制"电子邮件系统"、"聊天室"等网络专用软件。两人勤勉工作,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商机和利润。
2000年初,延丰公司与ARL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由延丰公司为ARL公司建设门户网站。
同年4月,受凌码公司的委派,项军赴马来西亚ARL公司负责网络软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项军出色的业务能力得到了ARL公司的肯定,并有意招揽项军加盟,项军亦为之心动。作为回报,项泄露了部分为ARL公司网络编制的专用软件源代码。由此,网络建设的第一期得以迅速完成。
2000年8月,凌码公司成立,项军、孙晓斌随之成为凌码公司的雇员。
由于ARL公司掌握了网站的重要技术,因此在网站建设第二期工程的谈判中提出了苛刻要求。
2000年10月份,凌码公司和ARL公司中断了合同,项军奉调回国。
新婚不久的项军,因妻子在新加坡就学,便向凌码公司提出到公司总部新加坡工作的要求,但公司领导表示暂难考虑。为此,项军"跳槽"的念头再度萌生。当项军和孙晓斌见面时,项便流露出欲加盟ARL公司的想法,并竭力渲染该公司待遇如何优越。孙听后也为之心动,两人遂一拍即合。
项军要求孙晓斌把公司为香港青少年网开发最新版的加密电子邮件系统源代码交给他,由他在ARL公司进行功能演示,目的是以此作为推荐的"资本"。孙晓斌表示同意。
同年11月6日,项军借口去新加坡探亲,暗度陈仓溜到马来西亚,并与孙晓斌联系,要求孙晓斌按约行事。于是,孙晓斌利用凌码公司邮件服务器上自己的电子信箱通过新浪网将该软件的源代码发送到项军的电子信箱中。项军将该软件代码下载后,即安装到ARL公司的服务器上并进行了软件的功能演示。2001年1月初,项军再次来到马来西亚ARL公司。孙晓斌按越把他修改过的加密电子邮件系统的源代码通过网络发给项军。
在这段时间里,ARL公司送给了两人各一台东芝手提电脑,价值2万元,并送了项军6000元作为顾问费。项军、孙晓斌心知肚明,这是他们为ARL公司提供"帮忙"所得到的报酬。项军被刑事拘留时,借机通过妻子传出纸条,要求ARL公司删除其服务器上两个域名和相关内容。这一欲盖弥彰的行为,被警方及时发现并顺藤摸瓜,运用网络侦查技术手段进行侦查,掌握了大量相关证据。
案外思考: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游戏规则"必须遵守
本案是一起两个掌握高超电脑技术的软件工程师相互勾结的高智能犯罪案件;也是上海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及软件源代码的侵犯商业秘密案。
本案虽已划上了一个句号,但此案引出的问题却值得人们深思。目前,我国IT产业方兴未艾,竞争激烈,因此软件工程人才倍受用人单位青睐。一些软件工程人才为攀"高枝",频繁"跳槽",由此出现了不少侵犯商业秘密或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的因此构成了犯罪。本案就颇具代表性。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人才竞争将更趋白热化,企业一方面应严格按照"游戏规则"开展竞争。防止类似侵权和被侵权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应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法律素质,自觉成为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维护者。
〖摘自2002年4月24日 上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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