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讨论孙久文同学,忍不住谈一点想法:
1。大家在此点名骂人的做法欠妥,首先,大家都用帐号发文,使得你在暗处,被骂的人在明处
明处,有失公平。另外,如果让你留下姓名,你必是百般地不肯,你只想接着网络的掩护出
出一口气罢了。
2。点名骂人,由于网络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很大,容易给当事人造成非常大的社会压力。
但这些是是菲菲显然没有经过大家的评论,所以你的骂讨其实和泼妇骂街无疑,因为大家
不知道事实的真相,而事实的真相需要你用现实的身份证明而你有不肯,呵呵,你的行为
实在是不道德。你也不过是一个流氓而已。流氓你听着,你骂别人的时候应该想到别人也
可以这样骂你,呵呵,请你站出来,你如果是弱者,大家回帮助你,你如果是狗咬狗,大家
家可以看一出好戏;你如果想接着网络伤害别人,大家回唾弃你。
3现实中的纠纷最好不要拿到网上解决,可以用多种方式。比如写书的纠纷问题,斑竹已经
公告不得再列黑名单,其实,bbs也算是公共场所了吧,在这里列黑名单有诋毁别人声誉
的嫌疑。我提个建议,呵呵。想列黑名单的朋友可以私下列一个,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到你
那里查阅。但不得在任何公共场合展示、散发。这就好比你可以私下对我说,“小心啊,
他挺黑的”,但你决不可以在二校门前拿着话筒高喊:“***人真黑”,或者在三教贴大字
报。将黑名单象新闻一样散发?呵呵,会被告上法庭的。私下里说说就酸了。
以上想法早就想说,只是因孙同学的事情做了因子。我不认识孙同学,就他的纠纷一事
不发表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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