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之前干完的活,催了无数次,今天才把工资发下来。
走之前讲好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有5000。
今天去拿钱就变成了3000。还说只应该给2700,有300块人情因素。
以工作质量不优、工作时间不足等因素给了我一个公式,算出的2700这个结果。
faint的是按照他这个公式我至少也应得3250,连基本的四则运算他也要捣鬼。
幸亏我多了个心眼验算了一下。
想想五一期间我们只休息了一个周末,别的时间都在给他打工。
每天加班也要到晚上11点,他只给了200块的补助。
我的几个同学冒着课上点名不到给不及格的生命危险给他干活.
拖欠了我工资三个月之后,今天又以各种理由来克扣。
反而还指着我的鼻子说黑,说我自私。
我提议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他又据不接受,说太浪费时间。
经过我据理力争,总算把该给的钱争到了4300。
差得不多我也就不想再跟这种人打交道了。
老板还感觉很委屈的样子。
真是再也不想想起这件事了,以我的经历提醒同学:
1.工作之前要签一个不太吃亏的合同.
2.细节问题提前提早讨论,不要碍于情面.
3.如工资有拖欠可能,应强硬地要求老板打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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