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文字转载自 ParttimeJob 讨论区 】
发信人: jbn49 (jj), 信区: ParttimeJob
标 题: 我对写书事件的看法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Fri Mar 15 09:17:52 2002)
1.事件的两位当事人都受雇于出版社,当我们在这里吵架时,出版商在一边偷着乐。
2.我注意到当事人都没有提到出版社的名字,说明大家还是想妥善解决问题的
实际上最害怕的是出版社,如果当事人告它违约,呵呵.........光脚的不怕
穿鞋的
3.大家化解矛盾,一起向出版社要钱。没必要窝里斗。
--
FROM 162.105.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