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在本站多个版面发布商业广告。
违反帐号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九、同样或相近内容文章一周内不得在本站各讨论区张贴转载 5 次或 5 次以
上,违犯者将视情况受到封禁发表文章权力两周至十周的惩罚,如果情况
特别严重,可以有超过十周的处罚。对于累犯者,将视情况从重处罚,最
高至删除其 ID 帐号。对于在一个讨论区反复张贴内容相同或者相似文章
的,将视情况以类似文章多次转贴处理。长期发相同或类似文章者经站务
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其 ID 帐号
的处罚。
十二、不得利用本站 ID 帐号、信件、昵称、签名档以及留言板、聊天室、Blog
等服务进行直接或者间接商业宣传,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
勒令改正、封禁部分权限直到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对于长期在一个或者
多个版面进行商业宣传(有特殊规定的版面除外)的行为,一经发现,将
给予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对于蓄意为某一商业机构进
行多版面商业宣传的行为,经站务委员会确认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
封禁发文权限直至删除 ID 帐号的处罚。
文章题目:略
因此依站规封禁其发表文章权限五周,五周后可在 sysop 版发表文章
或者发信给 SYSOP 申请恢复。
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2005年 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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