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找到不对的果,然后为不对的果找原因,完全不考虑因果关系是不是一定成立,更不要说忽略这个因在另一方面带来的巨大的“正”果
2. 其次把人家的手段当作了目的,把手段当目标批判,实际就是在批判一个错误的目的,对人家的认识其实只来源己方的意识。
3. 依然摆脱不了国人的站在自己的靴子里分析人家的选的鞋对不对。对方也犯这样的批判错误,自己同样这样干的时候怎么就觉得很对了呢?
4. 依然摆脱不了认为事物不是完全正确就是完全错误的思路,伟光正下没有一丝黑,黑暗中就没有一丝光。即不容纳人家错误的合理存在,也不承认自己存在错误。
简单总结一下就是,喝凉水喝热水哪个更好(排除卫生因素)之争。
【 在 jekl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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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oocodelie FROM 112.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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