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分手啊
恋爱本来就是个互相了解的过程,谁规定谈恋爱就必须三观契合走向婚姻?
不爽就到网上来撕就很low
暴露别人隐私更low
【 在 blcuxx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在发生关系前女方说明是乙携,男人肯定不会说乙携是第一次隐瞒(不坦诚)
: 至于金钱+物质方面,只能说男方当初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了,后来回过神来,觉得不对劲,又抹不开面子追回,这点应该怪他自己,所以他只能曝光女方---这点不是成熟人的做法,太极端了
: 上次坦诚的帖子里,我记得有一个评论说的很好:隐瞒乙肝携带、让步经济大权+昂贵礼物的消耗,让男方觉得不爽,HC只是加速了他的这种不爽,所以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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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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