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咨询】婚后共有产权房的处理政策
第一个问题一直是在反复讨论的问题,之前有人说属于婚前财产,不需要腾退。后来住建部明确说以家庭为单位,只能拥有一个共产房。
实际操作上没有先例,个人认为没有执行的可能,每个人想法可能不同。
【 在 ltcom 的大作中提到: 】
: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了共有产权房,一方在婚前购买了商品房,那结婚后,共有产权房是否要腾退呢,有了解的朋友么,请指点下,还有,共有产权房能否隔代赠与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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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97.64.104.*
有没有具体实例?
【 在 guaishou9952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京的要退,有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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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97.64.104.*
在官网问答只看到这一段: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获得其他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否需要退出?
答: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 在 guaishou9952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下官网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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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97.64.104.*
已经有实际案例了,有人闹离婚要求代持机构回购,代持说没法回购,等政策
【 在 tou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回购要代持机构主动发起,目前看,代持机构可能没有动力做这个事情。
: 实际操作上很容易制造矛盾,比如回购价格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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