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啥,天通苑回龙观2000年左右买的经适房,当时的政策规定是每家有一部分面积享受经适房价格,超出的面积加价3%转商,五年以后以后如果房屋转商,则只需要在已享受经适房价格的面积基础上按转商时定出的价格加3%转商,而实际操作却是:给人家买房户退回购房时候已转商的面积部分的3%的加价,然后按照总面积的10%收取房屋转商金额。公信力就如儿戏一般
【 在 hdcwq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4年在昌平买的房子,合同白纸黑字写的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结果满5年后昌平冻结了整个楼盘的交易,打电话问昌平住建委说就不许卖,如果要卖只能让他们回购,回购价格不确定,很可能是当年的购买价。
: 真心无语了,这套房子占了首套和贷款资格,现在昌平耍流氓说撕毁合同不让卖就不让卖,完全没地方说理去。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
FROM 153.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