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的问题出在论据,“赂秦”做为论据,实则“赂秦”是结果,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其它,初步的结果是“赂秦”,也就是当今的切香肠模式。但粗略地把“赂秦”做为论据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不是真正的原因,只是表现了最后环节此消彼长的某种看得见的因果关系。
当今“赂美”也是这个关系。为什么“赂美”?西方给出了逻辑“从实力出发”。
逻辑链条有多种,强者制定逻辑,指鹿为马也算逻辑制定,是某种逻辑指定,就像新定义。
如何制定自己的逻辑呢?就需要打破强者的逻辑。于六国就是打破秦的实力地位,“赂秦”只是其中一维,“赂秦”本身还是结果大于原因的。
这篇文章也算给北宋提供了某种问题的逻辑,可供决策探讨,从写作的角度,应该是典范吧。
【 在 tokill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一下每段大意,还是很容易识破的
: 看不出来的原因可能有两点
: 一是总结核心信息能力差,容易被枝节的东西分散注意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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