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
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
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
可构成本罪。
2、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
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在 Hihere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不是说过嘛,我的第1份工作就是在教育部,做高考命题的相关工作。
: 当然,不是直接命题。但是做的也是比较有价值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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