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留。要一个孩子,必须夫妻双方都赞成。有一方不赞成,那么将来如果不赞成一方不愿意为养育孩子付出辛苦和金钱,甚至想离婚找自由,你如果仍然想要,就可以要。
我认为,孩子的事情不能强加给任何一方,尤其是你们已经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
我是女性,刚要二胎不久,个人体会如此。
【 在 maya513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谢版友们的关注和建议!有几个问题可以集中回复一下:
: 1.3周的问题:我表述不准确,我说的是实际孕周,是生理期推迟10天后去医院查的。
: 2.大宝的意见:大宝最担心我的健康风险,至于是否争家产、给他造成负担、影响他高考等他都不放心上,所以他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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