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极圈里,北极熊是没什么天敌的,但是聪明的爱斯基摩人却可以轻易的逮到它。
他们杀死一只海豹,把它的血倒进一个水桶里,用一把双刃的匕首插在血液中央,因为气温太低,海豹血很快凝固,匕首就结在血中间,像一个超大型的棒冰。做完这些之后,把棒冰倒出来,丢在雪原上就可以了。
北极熊有一个特性:嗜血如命。这就足以害死它了。它的鼻子特灵,可以在好几公里之外就嗅到血腥味。当它闻到爱斯基摩人丢在雪地上的血棒冰的气味时,就会迅速赶到,并开始舔起美味的血棒冰。舔着舔着,它的舌头渐渐麻痹,但是无论如何,它也不愿意放弃这样的美食。忽然,血的味道变得更好—那是更新鲜的血,温热的血。于是它越舔越起劲—原来,那正是它自己的鲜血—当它舔到棒冰的中央部分,匕首扎破了它的舌头,血冒出来。这时,它的舌头早已麻木,没有了感觉,而鼻子却很敏感,知道新鲜的血来了。这样不断舔食的结果是:舌头伤的更深,血流的更多,通通吞进自己的喉咙里。最后,北极熊因为失血过多,休克晕厥过去,爱斯基摩人就走过去,几乎不必花力气,就可以轻松捕获它。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你会希望什么是你绝对不能错过的?不必急着回答,先想想,你会是那只北极熊吗?你会一边吸着自己的血,一边享受幸福的感觉吗
隐喻pb里一个人,猜猜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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