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你这是倒打一耙啊,比如你1000万的税前,老老实实给你正常走,你到手就600万左右,公司一般会有税收优惠,给你走公司渠道的低税率出来,你到手能有800.公司帮你省了200万的税反被你倒打一耙?
如果按规矩的方法交税,应该你自己交这些差额吧?
【 在 josepth (josepth)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曾经是北京百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监、基金经理,2018年2月初我接手了百泉多策略二号这只私募证券基金产品的股票账户,我接手时产品净值在0.93左右,2021年8月初我把该产品的股票账户的管理权限移交给了公司,当时产品净值在3点多吧。百泉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
: 我2018年到2020年这三年的年终提成,陈华锋都是在扣完税以后用个人账户打给我的,比如2020年的提成当时是按照45%的年终奖税率扣的,扣完后剩下的部分是用他和他母亲的个人账户分多笔打给我的,这样做的话并没有在税务上实际交税。陈华锋在8月份找会计把公司在我身上近
: 今年9月10日我并没有收到离职补偿,我问陈华锋为什么没打给我,陈华锋说公司现在已全部搬迁到了上海,北京不再保留办公室,而我自己不去上海,所以不应该给离职补偿,我说公司本来就没打算跟我续签,而且即便是公司搬迁到上海而我不去这种情况公司也是应该要给离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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