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辞职是违法的。至于跳槽行不行,要看竞业和保密条款。
乙方既然向甲方书面作出了承诺,如不能履行,甲方是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除非乙方能证明员工的离职是出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话说回来,这个问题酒桌上解决不就好了。。
【 在 ZhangShao (张稍)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rkLife 讨论区 】
: 发信人: ZhangShao (张稍), 信区: WorkLife
: 标 题: 招标公告里的这段不让辞职不让开除的条文不违反劳动法吗?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Jul 9 17:27:05 2021), 站内
: RT
: @ZhangShao
: 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每个参加本项目人员的履历表、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 发生金钱关系的只是雇主和雇员,甲方又不给乙方程序员发工资,我乙方老板想开除员工都不行吗?我乙方程序员想跳槽也不行吗?人家又不给钱,程序员凭什么听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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