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ECUCo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户拿去二次销售倒是没有发现过,产品比较小众,目标客户就那么些。
: 但是单位B没有正式购买软件,然后王工还继续找我们技术支持,并以单位B跟我们签了技术
: 服务合同。目前我们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不想得罪老用户(在用户眼里,我们提供的是收
: 费的开源软件,代码免费,靠服务挣钱)。但是经济损失确实发生了,少掉了一半左右的收 : 入(源代码与技术支持的价格基本是对半开)。这种情况下如果非去追究王工责任的话最后 : 会是双输。
目前软件行业大趋势都是往云上迁移,SaaS就是靠服务挣钱。
我记得以前有一款C语言写的赛车开源软件,作者后来就重写了网上赛车开源版,自己搭建服务器向用户收费。开源软件用license制约商业行为。
退一步说,单位B本来就不是您们的客户,是单位A的王工跳巢去单位B,在单位B继续使用您们产品。估计是单位B想节省开支才只购买服务而不购买版权费。否则王工没必要为单位B节省版权费。
从长远角度上看,您们最好开发网上用户界面,将单机版转换为网络版,按每人/每月收取服务费。这样用户也不必操心定时软件更新。
您们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开发和测试的软件核心架构已经很稳定了,所以您们只需投入少许人力开发一下网上用户接口即可。这是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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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fgao FROM 174.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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