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流程是找学院院长定岗,办公室上报人事处,人事处恢复工资待遇,年终按照岗位考核。
第一步要看学校具体规定。学校一般有岗位指标,需要签合同,没有合同就按编制最低工资。
一般情况下指标有富余的是教师岗,另外还可能有助理岗。教师岗考核压力会比较大,自己要看是否能够承受。助理岗是行政辅助,没有晋升,一般拿底层行政工资,但是除了签到不会有工作压力。
我们学院有很多精神病例。例1是实验师,扛不住压力失控,后来转做助理,每天负责收发信件报纸,登记设备等。她申请了残疾证,每天都上班来。我们一般不真正考核她,年底学院给她分一份钱。例2是老师,上课正常,平时自言自语不知道骂谁,后来被学生发现,投诉后我们想法给他安排了助理岗位,他就不来上班了,所以年底我们也不给他分钱。例3是我们的学生,毕业后因为精神疾病被接收单位退回,人事处就给他算我们的职工,不占编制,从来不见人,现在到时间给他办理了病退。
供参考。
【 在 feng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13年10月到14年3月,短暂住过精神病医院,出院后无复发,一直到现在。现在好了,如何要求复工?问了下本院的分管副院长,他不知道程序,他又去问人事处处长,处长也不知道,说问问。十几天过去了,也没有任何回音。这该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这么等下去啊!大家帮忙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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