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老师的发明,申请人是学校,法律上所有权肯定归学校;
如果老师在外头开公司,使用了这些发明,除非收益很高,否则一般的学校似乎不会
去追究;毕竟一般学校也懒得多事,顶多行政配合下,具体的事项(比如举证)都需要
发明人自己去做吧,而这种情况下老师当然不会起诉自己。
如果发明转让获利,国家也规定要有一定比例(貌似70%?)归发明人。
但是,如果发明专利的老师离职了,那会怎样?
如果他离职去搞公司了,使用了这些专利,学校是不是还是一样的不会管?
如果将来这些发明专利转让获利,离职的老师还可以一样的获得自己应有的
奖励么(比如70%)?
如果专利转让,第一发明人离职了,第二发明人还在原学校,
转让的决定权是第二发明人说了算,还是仍旧需要所有人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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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orSolitude FROM 115.19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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