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教关于通讯作者地址的问题
同一个通讯作者,写了多个单位的地址,这些单位都可以被认为是通讯单位吗?还是有其他认定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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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在第2位的,可以说是共同通讯单位吗,还是不能算作通讯单位?
最近遇到这个问题,被整迷糊了。。。
【 在 wealth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认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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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主要想确定常规上是否都算共同通讯地址,与学校的认定无关
【 在 lyonsu47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您自己单位的科研处。
: 这都是各个科研处整出来的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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