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证明发过正确版本,对方修改而没有通知你,你的责任就不大,至少不是主责。进一步,如果对方有利益相关人员,但是正常情况不应该改动你的参数,那你责任更小,这种情况请求纪委介入吧。
工作疏忽和主观故意,性质不一样。
【 在 Russ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干活的、没职务的大头兵,学校出台的文件上写着负责人我的名字、盖着学院章、某处章、副校长签字,现在文件错误要问责,责任怎么分?
: 为什么会出错,我提交了正确版,某处发还错误版我让我确认,我扫了一眼确认交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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