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性的观点有:
1. 制度不能违反
2. 要是开口子会有其他人效仿
3. 抢救也要(先)及时报告
4. 只罚了2000和取消评优,已经是额外开恩了
5. 。。。
有的人真的不知道什么叫人命关天啊,一边是抢救人的生命,一边是上课迟到,孰轻孰重?有的人已经教条主义到没有人性了,真的是毁三观。看来南方医科大能做出这种处罚,确实有深厚的社会土壤。
高铁可以临时停站、飞机可以紧急备降抢救旅客,但是因为抢救病人而迟到却能逆了少部分人心中神圣的规则。
我这私家车送人去急诊闯红灯、超速,事后可以拿着急诊证明把曝光处罚完全撤销掉(当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担责),甚至police还会主动帮忙,路上也时不时能看到警车呼啸着隧道实线变道、闯灯,后面跟着一辆开着双闪的外地私家车往医院疾驰而去。
交警为什么不担心有人闯红灯后就效仿立即去挂个急诊号,交警为什么不给一个下限处罚?
也幸好那个医生抢救的是病人不是自己的亲人,也幸好那个班级的学生是外国人引发了名竹情绪。。。
看得真生气,希望有的人以后有机会遇到一个极端遵守规定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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