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现在还有明目张胆的收回发给研究生的劳务费的
发给学生或者退回去,你本来就是这个名义申请的,
不发就是违规使用经费,发了再收回就涉及违法犯罪,起码一个偷漏税是逃不掉的
【 在 farmermajia 的大作中提到: 】
: 呃,本中也正在愁账上还有不少学生专用劳务费怎么处理,刚想发给学生,让学生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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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1.1
会涉及偷漏税,税率是阶梯制的,一个人收,最高限能到45%税
用别人的名义分摊,降低缴税额,就涉及到了偷漏税
【 在 zfbdcyj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偷税。该扣的税还是会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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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21.1
你要是不收回来就不涉及,关键是他给收回来了。。。
就不光涉及偷税,还涉及滥用经费
【 在 zfbdcyj 的大作中提到: 】
: 劳务费就是发给学生的,所以不涉及偷税。就像小偷偷东西所得不涉及偷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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