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咋办呢?这点钱你去干保安不?这点钱有人干就不错了。
其实,这也不完全是钱的问题。
核心的问题是法律责任。
保安和犯罪分子,注意犯罪分子在校外,保安行为在法律上是什么行为?职务行为还是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不是任何职业的法定职责,制止犯罪只是非常特定的职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保安在校内因为见义勇为产生法律后果,和普通人见义勇为产生法律后果没有区别。
如果我搜索的没错的话,辅警在正式警察不在场的情况下,没有执法权,就是如果就是他自己在场然后制止犯罪,这是见义勇为,不是职务行为。
你不能这样要求保安,将他们置于巨大风险中且既没有制度性的法律安排,也有没有制度性的经济补偿。
【 在 HMSSupris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别花纳税人的钱养这群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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