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有几点需要注意一下。
第一个是职务行为。如果能够证明这个东西是履职期间的成果,学校是有知识产权的,注意是学校,而不是大老板。所以,你在职期间发表的,或者在内部公布的结果,都是学校的。而,即使你已经实质上做完,没有公布,或者学校不能证明你已经做完的,学校就不能声称具有全部的知识产权了。如果这东西真的非常非常重要,后续肯定有扯皮,但也是法律上的扯皮,最后和解了事。
第二个,不要引虎驱狼,投资人如果发现你的东西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有漏洞,他们会利用漏洞,占有你的成果,然后把你赶走,这不是他们道德不好,是资本属性,不要和资本谈道德。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一方面面对的是学校(当然,一般的项目,学校也没兴趣和动力),他们有法律武器,另一方面,面对的是投资人,他们有各种武器。至于大老板,不掌握核心内容,不能自己干,就没什么实质伤害。对簿公堂(大老板推动学校),最后也是和解了事。
所以,本质上,是你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成果,不被别人拿走。
【 在 coolman88 的大作中提到: 】
: 背景:在一个大团队里工作,大老板光指点江山提要求,既不给人也不给钱,项目都是我自己找人找钱做的…
: 现状:近来有一个科研成果(一个计算模型)有很大的转化价值,跟资本界几个朋友聊下来都很感兴趣,原意出资支持我创业。
: 困难:内部汇报过这个模型的雏形,大老板很上心,总是拿来在各种场合跟主管部门领导吹牛……我担心很难带着成果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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