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适用于高校等事业单位。
2、针对你个人问题,应该直接续签3年合同,如果一年后想跳槽提前走,可以与学校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 在 scan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目前的情况正是很“复杂”和“什么时候都可以离职”产生的 我打算换工作 今年在签的时候 做意向调查 给出了三年、二年、一年的选项(一年仅供一般人员选择) 然后领导约谈说党委会还单独讨论了我这个案例 之后告知要么走人要么签三年 我是一线服务人员 再一般不过了 查看了一下劳动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不签 但劳动法是否适用事业单位这点上信息较少 这种如果想争取签一年 在单位明确不同意的情况下 有什么好的方式 是否适用市教委的一些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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