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张五常的水平如何,但仅这一篇文章而言,前后矛盾。
“复旦聘请他时应该给予他终身雇用合约。这是美国的惯例。这里,姜文华从苏州大学转到复旦,是往高处转,应该获终身雇用合约为起点才对。但没有。算是有学术贡献的姜文华,博士后在美国研究两年,苏州大学五年,复旦大学五年,共十二年,还没有获得终身雇用合约,被解雇,不是悲剧是什么?
也不要误会,我绝对不是说姜文华应该被升为副教授或获终生雇用合约。”
为什么在低处没获得终身雇佣合约,往高处走反而应该获得终身雇佣合约?
【 在 outlook2012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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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mysmth.net/article/NewExpress/28327032: 发自「今日水木 on t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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