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暴力制服行凶的歹徒算刀斧手吗?社会应该感谢见义勇为的人吗?如果是的话,那通过暴力私力救济自己,制服冷暴力行凶的歹徒,虽然方式是错的,但对社会他人确实是有积极价值的,感谢有什么问题?如果争议是死者是否罪大恶极导致受害人报复,那是另一回事。道理上讲,历史的进步经常是暴力推动的,作为学者,一边感谢gm英烈,一边谴责一切刀斧手,逻辑上是不能自洽的。
【 在 AF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课堂上鼓动别人当刀斧手,还感谢巨大付出?这合适?有这脾气自己当刀斧手付出去啊,忽悠别人家孩子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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