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仅仅我觉得,涉事学校研究决定,我想也不是少数几个人,教师在课堂上的行为是受限制的,不能把自己的观点随意传播,这是身为教师的义务。当然你可以不同意处理结果,你和当事人也可以申诉。好了,看球了,求同存异吧
【 在 INCEPTION @ [QingJia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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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理解没用。底限具体有哪些内容,除了不能感谢刀斧手,还不能感谢谁?哪个文件哪条规定了这些底限,以及不同违规要如何处理?这些规定,除了你的“理解”,也征得别人和当事人的理解了吗?还是事实上根本没人清楚到底什么不能说,说任何话后果如何完全看运气,会不会有狗屎举报你,受理举报的是否糊涂,看客是否愚蠢和爱喝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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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F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他的处理,我的理解是越过了一个教师在课堂上应有的底限,给予校内警告很合适,也没有给他过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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