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多少还没有细算呢。
你不要被文字游戏给玩弄了。
公司负责人 负责100%,高官负责xx%,有人负责20%,有人5%,依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独董基本都是20%以下的责任——不等于要赔20%或者相应比例的金额的钱。
当然,独董最后要赔的钱也可能和酬金不成比例,但肯定是法律框架内的数字。
你要说不对等,世上很多职业在钱上就是不等对的啊。
这件事里面,倒霉的主要是事务所的合伙人(特指不参与此事的合伙人),纯粹被同伙坑,而且是大坑。
【 在 edwinpi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这些责任都对。但我不解的是他被判罚的数目似乎太高了。
: 这人就是个管理学教授,估计报表都不一定看得懂。
: 一年参加了一次董事会。他是否真的故意欺骗咱们外人肯定不知道,也许有很严重的故意渎职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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