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就签字
活该
【 在 edwinpiero (生活别过分的童话化)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说的这些责任都对。但我不解的是他被判罚的数目似乎太高了。
这人就是个管理学教授,估计报表都不一定看得懂。
一年参加了一次董事会。他是否真的故意欺骗咱们外人肯定不知道,也许有很严重的故意渎职吧。
但即便如此,考虑到他获取的收益以及在整个案件中占据的角色分量,我也觉得他承担的责任过重了。
【 在 hu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问了好几个独立董事,都说判决没有问题。
: 独立董事有责任的,责任就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确保上市公司不欺骗股东,尤其是啥都不知道的小股东。
: 一个独立董事还说,遇上造假高手,独立董事必然倒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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