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多年前监考一场随堂,一个女生就差把头埋到邻座的怀里了,我上前语言警告,结果她一副泼妇的语气大声反驳“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抄了!”,后续一顿呛。。虽然教室有摄像头,但觉得实在不值得为了这个跟一个学生“对簿公堂”,后来就算了……
【 在 Scatterin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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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你们学校的责任划分。敝校监考老师负责监考,主考老师送完试卷后可以离开,参加监考也行。
: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考试调换座位,考生如问理由,可以说无理由,要求其服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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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 Pro我心爱的小电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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