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根本对事业单位无效,哈哈
【 在 v5cucumber 的大作中提到: 】
: 985高校,6年前入职,我们属于改制后的一批,编制类型是校聘(或者流动编制,编制在工作岗位上,不在人身上,养老保险金是学校缴纳的)
: 一个同事跟领导彻底闹翻,学院逼迫其辞职,美其名曰:你自己辞职以后在这个圈子里面还可以混。
: 我们属于固定聘期,三年签一次合同,合同期不到,还有两年多,如果教师本人没有重大过失,学院要单方面终止合同,是不是要赔偿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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