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教授从京城某校调入top2,A的领导坚决不放人,说合同期没有满。top2说,只管过来, 别的事情我们办。
A就过去了。top2说的别的事情他们来办也是假的,top2能做的,就是按照正常教授发工资,档案什么的依然在以前的学校。于是,出现超级奇怪的现象,A在top2教书,组织关系、档案都在原来的单位。每次回原单位参加党组织生活——与前同事聊天、学习各种党的精神。直到合同满了,原学校才放人,把档案等转到top2.
2. B教授也是如此。更厉害的是,原单位在合同期末的时候,直接将B从教授变成了工人,说他没有完成在该校的工作量(论文、教学、班主任工作等)。B大惊(大量缺岗通知都放在B在原单位 信箱里)。好在top2牛,说变成工人也不要紧,你把东西都拿过来,到我们这里依然是名教授。
B今天依然是top2的名教授。
所以,至少top2根本就没有 档案不到就不能发工资的胡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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