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起来都算,但是处理上都不会是大问题。
1.单位自检,肯定是民不告官不究,
2.即使有人告,从现在开始,建立账册,专人管理,以前的不会追究。
3.国家审计署进来,要追溯,也有一个时间段,绝大部分也是自我整改,单位警告了事。
后果是,仪器设备彻底没人用了,很快就废掉了。
我身边活生生的例子。
我们一台光学仪器,50万左右。全新的一次没用过,经过了一个雨季,返潮了,基本上废了。
原因是直属领导管得太严,经常口头上威吓员工各种责任,结果没人愿意去打这个麻烦,更怕担责,宁可去借别的单位的落后设备。
电子设备和光学设备,需要频繁通电、使用和维护,不使用,很快就发霉返潮,坏掉了。
严格管制,直接就管死了。
【 在 jgsmz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举报能有用吗?
: 比如用我们学校的XX测试仪在外面接私活给人测试,测一次200,这200进自己腰包了,但是测试平台年底扣测试费的时候是扣个人的经费的帐?这不等于变相把经费进自己腰包了吗/
: 这种举报有用吗?好像有不少老师私下接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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