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学生不诚实,我不会采信他的说法。
1 按中文习惯“幸好
还没来得及评教”,从时态上看是将来时的用法;
所谓不评教看不到成绩,即使有,正常的说法也是幸亏忘记了/没顾上评教。
评教对教师有影响,分数,排名等,是一个参考指标。
2 因发朋友圈“面临处分”以及“此时A同学能够走的救济途径已经被法学院老师堵死,走投无路,所以只能将这件事情发布在学校匿名墙上”不属实。
没有任何老师威胁要给处分,只是调查情况,只是“当时A太过害怕,担心是否会留处分,是否会被学校针对”,用自己的臆想去推测学校,并以此为理由在网上发布信息,构成舆情炒作,不是恰当做法。
即使调查,或者拟给予处分,或者处分后,仍有按程序的救济途径。
3 所谓“我校的评教截止日期为6月18日,不存在A同学考试后又给老师打低分的情况。”
这一点可以看看系统是否关闭,可否补评教。
其实看该生回复质疑的时候的狡辩态度和陈述:先不承认内涵(明显狡辩,因为时间和关联事件基本上可以反映实际情况;然后退一步说的话是“老师是不允许人批评的对象吗?那评教系统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与其所谓“该学校同学对这句话的理解都是:因为我们学校不评只能下学期才看得到,幸好没评就不用过个糟心的暑假了呗,很难理解吗?再说评教早就截止了,这个东西评不评问题也不大,没人在乎。”明显矛盾。
4 学生承认“老师的考试要求是允许携带【纯净版】法条(无注释),有相当一部分同学未注意此要求,不小心携带了错误的法条进入考场(包括A同学携带了合订本法条)。”
出现问题是学生没注意考试要求的个人错误,老师无责。
至于“在考前,老师发现有部分同学错误携带了注释版法条,于是将其中的部分同学的注释版法条收起来(还有一部分同学的注释版没有被收)。”那就看证据和情况处理吧。
总体看这个学生不咋地,自媒体为了关注吸引眼球也标题党,没起好作用。
【 在 trabalha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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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ucerEdsx_rebHQb8rcd_0w--
修改:aaachn FROM 221.198.162.*
FROM 221.198.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