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青年教师(QingJiao)|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套取经费不属于犯罪行为吗?
longmarchno1
|
2024-04-15 21:04:33
|
项目里本身就包含了劳务费 发给学生是正常的,
至于从学生手里收回来,要看用途和严重程度了 如果收回来几千块钱 用于lab团建活动 也是合理的(目前貌似没有明规则上可行的报销方案)
试问哪个chi-huang-liang的部门没有类似的开销 开国大宴的淮扬菜是企业赞助的吗?
--
修改:longmarchno1 FROM 119.123.239.*
FROM 119.123.239.*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