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里没有什么“故意模糊”的说法,协助就是协助,不保证结果,协助在词典里的解释就是“从旁帮助,辅助”,这又不是一个什么法律专业词汇,这还能理解错?你要是觉得“协助”的含义模糊,你可以问清楚了再签,可以要求对方把清楚的意思写进合同以后再签,如果对方不配合,你也可以不签,而不是签了以后过几年又跳出来污蔑别人诈骗。
最后,我没装傻,但我看你是真傻。
【 在 zfbdcy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很清楚了吧?协助子女入学在很多人认为就是可以入学,高校现在大量的这样的忽悠人的说法。这就和说是最好的一样。广告说最好的原来也没规定,现在不也违法了?难道当年提议这个违法的没有道理吗?很多新出现的不合理行为都是慢慢的进入法律的。不是说现在法律里没有的就是合理的。
: 合同中风险的提示在法律上是很复杂,如果相当一部分人会误解,你就必须明示,提示风险。 比如协助子女入学只是可能,不能保证。更别说现在高校的很多合同都是故意模糊的,细究都是违法条款。比如很多高校领导公开说先把人招进来再说,你不明白啥意思?还是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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