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确实很多,认识的基本都是入职前两年把博士论文拆分发表
【 在 appleyesir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年终述职,看到新入职的职工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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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各个导师和学校,差距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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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导师,不介意学生将自己新单位作为第一单位,有的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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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可以挂学校第一,新入职第二;有的完全不允许挂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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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学校还与学生签订协议,违反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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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AD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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