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种笔误太夸张了,少量还可以理解,这么多,简直就是侮辱人。这些学生自己的事情,基本的行文规范都做不到是绝对不能毕业的。还是文科呢。。。。。。这篇论文放在知网真的辣眼睛,不知道还有多少类似的文章。。。
【 在 LiuYiShou 的大作中提到: 】
: 1049,婚姻法这种错,要导师改??如果你说这是笔误,你知道通篇有多少个这种错吗?
: 别说导师,我在家辅导娃写作业,如果娃这种低级错误要我改,看我扇不扇
: 这还是亲生的娃,别说学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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