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得对。院里其实可以再找人,我也只是怼了一下院长,院长也不愿意为一篇不合格的论文背书,导师也知道论文很差,就直接没有下一步了。
武汉大学离婚法的论文,是我职业生涯中见过的最差的论文。
比我毙掉的论文还要差很多。
我只能说 武汉大学的老师没有职业道德,对不起自己的职业
【 在 mybes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作为评审有判不合格的权利
: 但是学院得按文件规定来,如果只是你这一审判不合格,其他几个判优秀或良好或合格,符合学院规定的话,一样可以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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