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下,确实没有,规定是级别相等的按从北向南,从东向西命名
(二)线路名称排字顺序依次符合下列规定:
1.原则上以线路两端城市等级高低为序,依次为直辖市、省会所在地、地级市(区)、县级市(区)和县城;等级相同的按从北向南、从东向西排列。
2.以两端接轨点重要性为序,自主要干线向一般干线、自干线向支线、自接轨点向尽头端排列。
3.历史形成的地名简称连缀与上述排字顺序不一致的,可与沿线地方政府共同协商确定。
4.对于煤炭运输等运输品类较为单一的铁路,可根据货物流向方向确定名称。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这个命名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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