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allr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吧,以后民事官司打到吐。
法制社会就要敢于法庭见,别什么都和稀泥
肇事者是温和的法律名词,中性,不指明故意还是无意
你要是觉得太温和了,换个词加害人,性质就不一样了
我以前开车就遇到过自己看到车来了慌乱摔倒的,交j来了看到我车停在停止线内(有停的红牌子),但那人还是闹着要去医院检查,交j拉着我悄悄说你陪她去,别垫钱让她自己掏
去了医院就一句话,没钱,你自己先垫付,然后起诉我和我的保险公司,判多少给你赔多少,那人灰溜溜滚蛋了
反赔是说赔误工费哦,谁给你垫检查费,想得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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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rion FROM 101.90.43.*
FROM 101.9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