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总之你也不用太生气,劝你不要太生气,法规就是法规,大家都在执行,你可以在规则允许的条件下尽量争取你最大的权利吧。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Caolink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错了
:
: 1.
:
: 国铁集团向来不拿铁路法第12条当回事。
: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
: 按这一条规定晚点后,应当按旅客要求安排免补差乘车
:
: 2.
: 国铁集团客规在第三十四条中,故意限缩了旅客权利。
: 改成
: 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使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时间、车次、车厢号、席位号、席别乘车时,站、车应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席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超过部分不予补收;低于原票价时,应当退还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
:
:
: 3.
: 而实际上是免费退后程票,但改签高等级列车旅客要补款。
:
: 非常完美滴规避了法律
--
FROM 223.1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