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p.weixin.qq.com/s/HBopZ1qf-1OHp5UC3yfJlg以上链接可以听庞颖和詹青云的播客,如果只是今天免费听,可以去看理想app注册一个账号免费试听这集内容“罗诉韦德案” (Roe v. Wade)被认为在美国民权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73年对此案的裁决确认了宪法赋予的堕胎权,且受宪法隐私权保护。
而就在昨天(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判决,推翻了这个在美国堕胎权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
庞颖和詹青云在此前《思辨力50讲》的一次经典辩题辩论中探讨了有关堕胎权的问题。
在有关堕胎权的诸多讨论中,许多争论往往不是针对堕胎这件事情本身,而是在争辩法律的合理性,应该最高法院还是应该州立。当堕胎权不再是一项被美国联邦宪法保障的个人基本权利之后,一个人是否有堕胎的权利的决定权就被交回了各个州的手上。在阿詹看来,把决定权退还给各个州,这种做法本身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堕胎权与否的问题上,生命权常常作为一个争议点被讨论,但如果一个人博爱到连胚胎的痛觉都能够感知,难道感觉不到真实世界里许许多多女性真实的痛苦吗?
在选不选择堕胎的事情上,还有母亲。是女性要去生这个孩子,要去生一个她不想生也不能生、没有条件养的孩子,她要承受这她的人生和她的未来会被这一切改变。那么她们有没有这种讨论的参与权?
如果一项已经在社会里被认证了50年的重要基本权利,就因为三位保守派大法官的加入,因此可以被轻易地颠覆,那么这对法治的动摇是足以令人害怕的。
阿詹在辩论的最后还引述了奥康纳尔的一段判决意见里的话。奥康纳尔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女性大法官,有趣的是,当年她是被里根在1980年代任命进最高法院的,因为她是一个保守派的大法官。
在80年代,曾经有很多人期望里根任命的大法官能够在当时推翻“罗诉韦德案”。可是奥康纳尔作为一个保守派,在进入最高法院之后,她的观点发生了一些温和化的转化。
在1992年“凯西案”的判例里,奥康纳尔选择了站在维持罗诉韦德的核心判决这个立场上。在她主笔的判决意见里面,她写道:
“At the heart of liberty is the right to define one's own concept of existence, of meaning, of the universe, and of the mystery of human life. Beliefs about these matters could not define the attributes of personhood were they formed under compulsion of the State.”(自由的核心是一种权利,人可以自己去定义,关于存在、关于意义、关于宇宙、关于人类生命的奇迹的概念。如果关于这些概念的信仰,是在国家、是在公权力的强制下形成的,它们不足以定义人之为人的属性。)
以上文字内容转自看理想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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