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公怒相子孔专国权,诛之。
公子嘉子孔执政,欺郑简公年轻,遇事独断专行,自己一人说了算。他擅自制定条约,要求众位大夫必须按照他制定的条约办事,不得私自参与朝政的决策,有人若不服从,就加以杀害。子产听说众大夫不服气,对公子嘉议论纷纷,便劝公子嘉将私自定的条约烧掉。公子嘉不听,说:“不行,制定条约是为了国家的安全,有人反对就烧掉,那就是让大家管理国家,国家将难以管理了。”子产劝他说:“大家的意见是不能违背的,众怒可威。个人专断难成大事,怎能治理好国家呢?不如把条约烧了,大家可以安宁,你还是执政大臣,国家也有好处。”公子嘉没有别的办法,只得把条约拿到仓门(通往仓库城的城门)当众烧了条约,众怒方息。可是,公子嘉又乘郑简公率兵伐齐不在国内,自己监国的机会,背着子展(公孙舍之)、子西(公孙夏)二大夫,秘密派人去楚国,暗地勾结楚国令尹公子庚领兵伐郑,自己为内应,明为开郑城城门迎战楚军,实为迎楚军入郑城, 使郑国弃晋从楚,和楚国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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