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恰恰相反,你的想法就是原罪论换个视角。
我试图重新梳理下你所谓的无辜。你认为当两方存在某种禁止关系时,受到对方的伤害这并不无辜,虽然有时看起来没有直接冲突,但在某种组织内外,两者是对立。
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无辜便就变成 一方对另一方的伤害并非出于直接竞争关系,例如 精神异常者随机杀人,那被杀者显然是无辜的。
但无辜还应有另一解释,若无辜是无错但受罚,也即过错与责罚不对等,作为一种宽容的解释,罪不致死也即是无辜的,例如潘武,虽然他们存在某种斗争关系,但对于他们所期望的,有没有除了死之外更好的解决方法呢,我认为是有的,但作者似乎在纵容这种偏激,或者说,现实中,斗争不需要妥协,矫枉一定要过正。
与斗争相反,合作恰恰需要妥协。
对于人来讲,合作背景下进行斗争才应当被推崇,无辜的人越少,便越公正,越好。
从这个角度看,水浒里所有人都是无辜的,他们有罪,但罪不至此。
【 在 computec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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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罪论可能过了 人可以在自己的组织内实现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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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对立的双方 一定要从一方的角度来判断无辜 是无法达成公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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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23054RA1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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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3.8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