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乃伊” 一词在欧洲近代早期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如,《爱
之熔炉》,《奥赛罗》、以及斯宾塞的《仙后》无不涉及。因为在
当时,干尸及其他一些或新鲜或久存的人体是作为一种常见药品成
分而存在的。简而言之,欧洲不久前还有人吃人的现象。
在诺布尔的新书《早期现代英国文学与文化中的食人医疗》与英国
杜伦大学理查德·萨格的《木乃伊、食人族和吸血鬼:从文艺复兴
到维多利亚时代的尸体入药史》中揭露了在几百年间许多欧洲人经
常性地进食含有人骨、人血或脂肪的药剂,连皇室、神职人员,甚
至科学家都未能免俗。
这种做法在16——17世纪达到顶峰,上到头疼下至癫痫,都被纳入
过治疗范围。在新开发的美洲大陆,食人被斥为野蛮的标志,但吃
人治病的做法在欧洲却几乎听不到反对的声音。不仅如此,在欧洲
人肉人血可以论斤称,但是手只有两只,有时候手不够用,就只好
用单根手指了。
除了死刑犯,另一个最受欢迎的药源就是不腐尸体,保存至今不腐
的古代尸体是理所当然地具有神力。而药店所用的不腐尸体么,往
往是来自奢侈得不可想象的原料。你可能已经想到了,是埃及木乃
伊。
于是在那个年代,埃及古墓中的木乃伊被盗,爱尔兰墓地中的头骨
失踪,掘墓人把遗体挖出来、器官拿去售卖,甚至进口木乃伊。于
是乎,阿拉伯人看不过去,在16世纪里,阿拉伯人颁布禁令,停止
与欧洲的木乃伊贸易,他们发现欧洲人买这些居然是为了吃的,他
们可不想让卡菲尔吃自己的祖先。不过那时的状况已经很凄惨了:
欧洲所有的药店里都有阿拉伯人的祖先磨成的粉末。
然而呢,不管
是短缺还是禁令,都没能改变欧洲人对吃尸粉的爱好,人们一直在
开发代用品:比如上文所说的死刑犯尸体,还有乞丐、麻风病人的
尸体,甚至把新死的尸体埋入沙中“做旧”。1656年的一份报告提
到:“我处的药品很少是真来自埃及的,因为大部分的骨肉是来自
(本地的)穷苦人。”在佩斯之战后,基督徒军队屠杀了大量的穆
斯林和犹太人,并将一些尸体剥皮干制后寄回家乡,以制作尸粉。
【 在 diamonddust 的大作中提到: 】
: 来来来,不要口嗨,你找出来一段欧洲史、中东史里面堪比《甲申三百年祭》的记载。
: 然后你研究研究一下欧洲史、中东史,发现一样是各种人相食
: 的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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