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千年战争》,乔·霍尔德曼。一部雨果星云双奖科幻小说,设定比较有意思:主人公所在的军队以光速飞行辗转在不同的战场上,由于光速飞行的时间效应,每次辗转都相当于地球的几百年时光,战争的形势在不断变化,科技在迅速发展,地球上的社会观念也在发生很大的改变,主人公在四个战场上九死一生,从列兵到中士到中尉到少校,地球上已经千年,这场战争也持续了千年,当主人公归隐之时,地球他已经回不去了(100%同性恋,人造子宫,克隆人,等等)。书中的大部分内容有点乏味,包括主人公的爱情,除了整个故事的技术设定,有意思的地方只有两个:不同星球上不同环境下的战斗细节,以及每一次光速辗转之后地球人观念的巨大改变,后者的有趣程度远大于前者。想想也是,过去几十年,每十年社会观念都会出现很大的变化,更别说以几百年的跨度了,谁又能适应呢?不如归隐。 2023.9.30
【 在 windflysky 的大作中提到: 】
: 写在前面的话:
: 最近两年忙着创业,比996更忙一些,读书少了很多,一年20本左右,同时继续买更多的书充实书架,也算是一种快乐吧。阅读依然保持一半兴趣一半专业领域的比例,无论是看着开心还是看着有用,读书的习惯还保持着,人生到了这个阶段,就不设具体的读书目标了,想读时多读一点,不想读时就放一放,反正,书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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