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契约精神的人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
凭什么就给你保价期?除非一开始签合同的时候加上,否则严格按照合同来就对了
【 在 AboutT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住不炒不说啦
: 讨论的是新商品上市,同一批期房,销售期内享受一定的保价权益,难道不应该么?你怎么知道买房的就是投资的?再说了,期房还没交货,为啥不允许退货呢?现在的规则全部站在开发商这强势的一方,买房的人处于任人宰割的地位——当然,你可以站在开发商一方指责买房的:你可以不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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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RMX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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