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二抵只是一个双方的合同,还是需要双方一起在建委办的手续呢?
2,另外比如价值五百万的房子,银行贷款300万,买家名义上借给卖家300万,来担当第二顺位的抵押。如果去建委办他项这种办二抵,卖家该不乐意了,因为买家号称要拿出来的300万还没拿出来,就写到二抵资格上去了。是吗?如何让通过合同来让卖家舒服点
3,此时,卖家同时欠银行和买家各300万,加起来超过500万房屋总值,这种情况下,建委如果给办二抵,会不给办吗?
4,个人当二抵,是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拿给建委看吗?而此时毕竟借款还没交割,光凭双方认可的借款合同吗
感谢
【 在 bjlaw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这个风险
: 你做的第一步就是第二顺序抵押,只有银行比你优先,其他都不如你优先
: 【 在 xiaobin8801 的大作中提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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